香格里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香格里拉县
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城片区土地收储资金
相关问题的议案》的决议
(2013年7月22日香格里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香格里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审议了《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城片区土地收储资金相关问题的议案》(香政议〔2013〕3号)。
会议认为:根据《香格里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对香格里拉县城市发展“东拓南延、西控北限”的总体思路,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加快东城片区开发建设,全面提升香格里拉城市品位,同意《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城片区土地收储资金相关问题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通过实施《香格里拉县县城东城片区土地收储合作协议书》措施仍不能确保州土地收储公司收回收储成本,则在次年开始每年列入3000万元的财政预算向州土地收储公司支付债务,直至还完为止;若通过实施协议措施能够确保收储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则不列入财政预算。
香格里拉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23日